山西:出臺政策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2019-05-06 00:00:00 了解更多
《山西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日前印發,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,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%降至16%。 《方案》明確,自5月1日起,失業保險費率繼續執行失業保險總費率1%,其中,單位部分0.7%,個人部分0.3%。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。工傷保險費率在保持工傷保險八類行業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,朔州市各類用人單位的現行費率保持不變,繼續執行費率下調20%的規定;呂梁市、晉城市兩個統籌地區各類用人單位的現行費率由執行下調50%的規定改為下調20%;太原市、臨汾市兩個統籌地區各類用人單位的現行費率保持不變,執行費率下調50%的規定。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。 《方案》要求,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,確保2020年1月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啟動運行。(高建華)
上一篇:吉林:扶貧車間進村 村民就近脫貧
下一篇:湖北恩施:四級聯動促輸出轉移就業助脫貧
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權,請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,聯系電話:010-56189416
新聞推薦
聯系方式
北京華建英才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
電話:010-56189416
郵箱:huajian@hjychr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20號樂成中心A座19層